通知公告

 

 

关于转发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关于开展重新核定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名单(2022—2024年度)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6/1

辽道运协字〔20219

 

各有关单位:

  为了让“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以下简称重点联系企业)”相关工作在我省持续、有效、深入地开展,使《道路运输企业联系制度》在新时期行业深化改革创新、加快供给侧结构性调整等方面发挥出更大作用,根据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关于开展重新核定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名单(2022—2024年度)工作的通知》(中道运协发〔2021〕22号)文件,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重新确认现有的重点联系企业

2018年,我省有辽宁虎跃快速汽车客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连交通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辽阳市大乘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沈阳经纬客运有限公司、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昌盛运输有限公司、鞍钢汽车运输有限责任公司、大连升运物流有限公司、沈阳运输集团有限公司8家企业被核定成为2019-2021年度重点联系企业。

以上重点联系企业,如有意愿继续履行相应义务和工作职责的,请积极填报《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2022—2024年度)确认表》,经我会初审后统一报送。对由于各种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确认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重点联系企业资格。

二、增补部分重点联系企业 

拟通过本次重新核定重点联系企业工作适当增补部分重点联系企业,以通过增加样本覆盖,更加全面、准确地体现行业的经济运行状况和企业的调整结构、改革创新、联合重组的新成果。增补的道路客、货运输(物流)重点联系企业,原则上应为一级企业,考虑地域平衡可视情吸纳部分二级企业;增补的相关子行业的重点联系企业,原则上是集约化程度较高、在本省级区域同类企业中具有较强的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企业。

有意愿增补为重点联系企业的,请自愿申请并填写《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2022—2024年度)申请表》,经我会初审后统一报送。

三、有关要求

请我省现有各重点联系企业及有意愿加入其中的其它相关企业积极参与,于2021年6月15日前将加盖公章的表格原件邮寄到我会,或将扫描件发至我会电子邮箱。

联系人:朱庆云于平川原智勇、李刚;联系电话:024-62421216,024-62421211(传真);邮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21号;电子邮箱:lndaoluyunshu@163.com。

 

  附件:关于开展重新核定交通运输部重点联系道路运输企业名单(2022—2024年度)工作的通知

 

 

            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

                         202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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