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布时间:2025/11/17
为贯彻落实国家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加强道路运输行业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素质和技能水平,确保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规范有序进行,依据相关政策文件要求,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作为经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评估审核通过的职业技能等级认定评价机构(机构备案号:S000021005055),将面向全省开展首批机动车驾驶教练员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工作,相关人员可根据情况自愿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时间
2025年11月17日至12月5日。
二、认定时间及地点
(一)认定时间
1.理论考试时间:2025年12月18日10时-11时30分;
2.技能操作考试时间:2025年12月18日13时-17时。
(二)认定地点
沈阳市交通经济汽校陈相考场,地址:沈阳市苏家屯区吴白公路北150米。
三、认定方式、职业(工种)和等级
(一)认定方式
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分为理论考核、技能操作考核两部分,其中理论考核采用集中笔试形式,技能操作考核采用现场操作方式。
(二)认定职业(工种)和等级
1.职业(工种):机动车驾驶教练员;
2.等级:四级。
四、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一)报名材料
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附件1),要求报考人员本人亲自填写并签名。
2.团体报名需提交《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团体申报表》(附件2)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团体报名人员名册》(附件3)。
3.电子版照片:本人近期(6个月内),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电子版,图片格式为jpg,尺寸比例 3:4,单张小于200KB,以姓名+身份证号后六位命名(例:张三+124545.jpg)。
4.身份证明(正反面合一)复印件1份。
5.工作年限证明(附件4)。
6.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近6个月内社保证明。
7.学历证明复印件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截图。
8.前置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报名条件如有该要求)。
注:报名材料审核通过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缴纳认定费,逾期未缴费的视为放弃报名资格。
(二)材料提交方式
申报人员报名时须按要求提供纸质材料,也可提供原件电子版材料。
1. 纸质材料提交方式: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将以上纸质材料邮寄至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惠工街120号),确保材料齐全、签字盖章完整;收件人:原智勇(13514218530)。
2. 电子材料提交方式:请于报名截至日期前将以上材料原件电子版发送至邮箱:lndlysxhpx@163.com ,所有电子材料组建个人文件夹,以“姓名+身份证号后六位”方式命名。确保扫描件清晰可辨,与纸质材料一致。
五、申报条件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可申报四级/中级工:
(一)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5年。
(二)取得本职业或相关职业五级/初级工职业资格(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后,累计从事本职业或相关职业工作满3年。
(三)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的技工院校或中等及以上职业院校、专科及以上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含在读应届毕业生)。
六、收费标准
根据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联合发布的《省发展改革委 省财政厅关于继续执行职业技能鉴定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的复函》,认定收费执行下列标准:
级别 | 理论考核 | 技能考核 | 合计(元) |
四级 | 50 | 190 | 240 |
七、成绩认定和证书发放
(一)成绩认定
1.理论考核、技能考核、综合评审成绩均达到合格标准视为认定通过。
2.考评组按评分标准统一阅卷评分,督导员全程监督确保公平公正。
理论知识考试与技能操作考试均采用百分制评分,考生成绩需达到60分(含)及以上方为合格。
3.成绩通过监管平台备案,确保数据真实可溯。
认定工作结束后,将对认定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报主管部门审核、复核并将相关数据上传至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
(二)证书发放
由省道协制作并发放认定通过人员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证书信息可在“国家技能人才评价工作网”(https://www.osta.org.cn/index.html)进行查询。
八、其他事宜
(一)申报人员应如实填写报名信息,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取消其报名资格或认定成绩,并依法追究相关责任;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认定时间及方式,省道协将及时发布公告通知申报人员。
(二)报名人员材料审核通过后,请于3日内将认定费汇入如下账户:
名称: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宜春支行
银行账户:21001387501052501247
附件:1.《职业技能等级认定个人申报表》
2.《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团体申报表》
3.《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团体报名人员名册》
4.《工作年限证明》
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
202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