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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辽宁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道路运输部分)2022版(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9/1

  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更好的保护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切实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省交通运输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制定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范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结合近年来交通运输领域法律、法规、规章的立改废释情况,考虑当事人违法行为被查处的次数等,并与《关于在交通运输领域推行包容免罚监管机制的实施意见》相衔接,起草了《辽宁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道路运输部分)2022版(征求意见稿)》。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就有关内容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截止到2022年9月12日,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1.邮递信件: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十三纬路19号辽宁省交通运输厅执法监督处

  2.电子邮件:lnjttzfjdc@163.com

  3.联系电话:024-23252150

 

  

  附件:《辽宁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指导标准(道路运输部分)2022版》(征求意见稿).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