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标准化

 

 

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关于开展辽宁省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30


辽道运协字〔2020〕24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道路运输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中道运协发〔2020〕34号)《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文件要求,为推动道路运输行业集约化经营、规模化发展、树立良好道路运输企业形象,我会原定1月8日召开“第四届二次会员代表大会暨全省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启动大会”后全面开展第二轮企业等级评定工作,因辽宁疫情影响会议延期召开,为了不影响2020年度我省相关企业的评定工作安排,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将成立“辽宁省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专家委员会”,即时开展对全省道路运输的特、一、二级企业进行初审、申报和三、四级企业的评审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在辽宁省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从事道路旅客运输、货物运输、危险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汽车租赁企业和汽车客运站6类道路运输业务经营的企业,均可申请参与评定。

二、申报、评定

(一)拟申报特级、一级、二级等级的企业,向省级道路运输协会报送申报材料,经省级道路运输协会初评推荐后,由中国道路运输协会负责最终评定。

(二)拟申报三级等级的企业,向省级道路运输协会报送申报材料,由省级道路运输协会负责最终评定。

(三)拟申报四级等级的企业,向地市级道路运输协会报送申报材料,由地市级道路运输协会最终评定。

(四)拟申报五级等级的企业,可到县级或县级以上道路运输协会进行登记。

为确保所有参评企业能够顺利完成申报工作,对参评企业所在区域尚未成立道路运输协会,或本级道路运输协会尚未做好企业等级评定准备工作的,企业可直接向其上一级道路运输协会提出评定申请,直至最终报送本会评定。

三、评审程序

按照中国道路运输协会《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第二版)中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程序与规则执行。

四、相关事项

(一)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针对企业等级评定工作成立辽宁省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专家委员会,并设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办公室。

(二)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6类企业等级标准以及等级评定申请表等相关资料,请到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网站(www.lnrta.cn/)上自行下载。

(三)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各相关道路运输企业即可按照《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实施办法》(第二版)的相关要求准备申报材料,并将纸质申报材料或以U盘储存方式报送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办公室(邮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友好街21号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邮编110013)。

需要申报2020年度企业等级评定的单位,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3月24日(以申报企业资料寄出至我会时间为准)。

(四)申报材料要求:

1、申报企业按要求填写《等级评定申请表》,并制作纸质文本一式两份。

2.申报企业按照《申请材料审查登记表》中内容要求,汇总整理相关材料电子文档,做好文件顺序编排,以U盘储存方式报送。另申报企业已完成全部纸质材料准备的,不再另行制作电子文档。

(五)各单位如有疑问请与本会联系人联系。

联系人:韩明竹024-62421211,邮箱:lndaoluyunshu@163.com

                       

 

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

                          2020年12月30日



相关文件:


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关于开展辽宁省道路运输企业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pdf


企业等级评定申请表.rar


JTT630-2017道路旅客运输企业等级.pdf


JTT1158-2017汽车客运站服务星级划分与评定.pdf


JTT631-2017道路货物运输企业等级.pdf


JTT1250-2019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等级.pdf


JTT1296-2019道路大型物件运输企业等.pdf


JTT1251-2019汽车租赁企业等级.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