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与安全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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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1、加强道路运输行业、金融行业及安全服务行业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开创各行业的共赢局面和创新发展。

2、宣传贯彻国家、省级有关道路运输的方针、政策、法规,协调组织分会成员在道路运输行业领域内依法合规开展金融与安全服务,促进行业自律,建立“行规行约”,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3、开展对道路运输行业有关金融与安全的市场调研,针对保险管理、安全管理、金融帮扶等行业内热点、难点确立课题,组织会员及相关人员进行研究,向政府部门献计献策,促进道路运输行业健康发展。

4、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组织会员及相关人员共同研究并制定适用于辖区内道路运输行业的金融服务标准、安全服务标准和技术规范,促进道路运输领域金融与安全服务水平的提高。

5、按照“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要求,加强政府与社会团体、金融企业、安全服务企业、道路运输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帮助会员单位排忧解难,维护会员的合法利益。

6、建立会员信息通联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强金融、安全与道路运输行业内部各个专业联盟建设,充分发挥以承运人责任险共保体为代表的金融、安全共同体“安保互动”作用,推动道路运输行业降低事故率、降低不确定性风险成本,推动金融保险行业降低赔付率、降低赔款成本,从而改善道路运输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的风险保障和信用等级,降低企业的经营成本和融资成本。

7、加强与政府部门、社会团体、公众的互动,搭建“金融+安全+互联网”平台,系统性开展风险信息发布工作,向政府有关部门、道路运输行业和企业提供风险提示服务。

8、加强从事道路运输领域内的金融与安全服务相关从业人员的培训与管理,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执业水平。

9、搭建国际国内跨行业交流平台,加强与其他相关行业协会以及企事业单位的沟通与协调,促进行业对外交流。

10、整合宣传资源,制定宣传规划,组织开展行业性的金融与安全服务宣传和咨询活动。

11、承办省道协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