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公交分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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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职能

1、加强对城市公交行业市场及专业技术基础资料的调查、收集、整理,开展信息交流与咨询,对城市公交市场准入的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向行管机构提出本行业发展规划、经济技术政策、管理法规、规则、技术标准及业务规范等方面的建议。

2、宣传贯彻国家、省有关城市公交行业的方针、政策、法规,协调组织本行业依法经营,良性发展。加强行业自律,建立和完善行业自律机制和相关制度,加强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完善行业内部规范、标准制度,促进行业内各企业的发展,推动行业整体服务质量的提升和行业诚信度的提高。

3、在协会统一组织下,协调组织城市公交行业生产经营与开发合作,以协会的名义发展与国内外相关社团的联系,加强信息交流,充分发挥公交分会在企业生产经营、技术进步、开发合作,促进企业之间协调发展的作用。

4、公交分会本着为政府、会员“双向服务”的宗旨,充分发挥“提供服务,反映诉求,规范行为”的作用,加强政府与城市公交企业之间的沟通协调,积极帮助会员单位排忧解难,对城市公交企业的诉求,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进行反映和协调解决,积极维护城市公交企业的合法权益。

5、加强城市公交企业内部专业联盟建设,形成行业团体竞争力,推动行业降低经营成本,提高全行业效益水平。开展调查研究,服务公交客运。公交分会每年要围绕国家、省有关城市公交行业的法规、规定、标准和行业内的热点、难点确立课题,组织委员及相关人员进行调研,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城市公交行业健康发展。

6、加强行业内各类从业人员的培训管理,组织从业人员的岗位培训、讲座和经验交流,提高从业人员的业务素质、技术水平,从制度和机制上加强对从业人员经营行为的约束和管理。  

7、引导城市公交行业文化建设,大力倡导“诚信、优质”服务。促进城市公交行业自律,建立“行规行约”。承办协会交办的其它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