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2023年辽宁省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2/28

辽道运协字〔2023〕6号


各会员单位、汽车维修企业:

今年3月15日即将迎来第41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辽宁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重新提振市场活力和信心,助力汽车消费恢复,推动行业诚信自律和服务水平的提升,根据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关于开展2023年全国汽车维修行业质量服务月活动的通知》(中汽修协字〔2023〕06号),经我会研究,决定在3月份继续开展辽宁省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提振信心·共创满意汽车生活

    二、活动时间

    2023年3月1日—31日

   三、主要内容 

    (一)提振市场发展信心,打造“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社会品牌,突出汽车维修业作为“重要的民生服务业”的定位,积极践行《全国汽车维修行业行为规范公约》(附件1),响应《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倡议书》(附件2),为相关消费者提供更加诚信透明、经济优质、便捷周到、满意度高的汽车维修服务。  

   (二)各会员单位要利用活动契机,做好行业法规、标准的宣贯工作,积极推行维修标准化、作业规范化。以《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2年第29号)、《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18号)、《汽车维修业开业条件》(GB/T16739)、《汽车维护、检测、诊断技术规范》(GB/T18344)、《机动车维修服务规范》(JT/T816)等法规、标准及车型维修技术资料为准绳,开展规范化维修服务,提升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历届获得表彰的全国诚信企业应率先垂范,积极响应倡议。以提振市场信心、诚信经营和确保服务质量的经营理念为指导,充分利用活动契机,树立企业形象,打造企业品牌。鼓励汽车维修连锁企业充分发挥点多面广的优势,创新服务,展现品牌引领作用。

   四、活动要求

    (一)各市行业协会、会员企业要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制定本地区、本企业具体活动方案。积极开展提振市场信心,促进消费者满意的主题内容设计,组织宣传各种优惠便民活动。邀请行业企业专家利用网络直播平台开展汽车维修咨询和讲座服务,为广大汽车消费者答疑解惑。主动提供免费清洁和检测服务,为消费者提出安全绿色车辆使用的技术指导建议。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服务流程控制、安全生产的规程和措施落实。保障员工健康和安全,确保生产经营稳定有序。

   (二)参与单位统一使用“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名称,展示协调一致的形象。既要配合“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又不要限于仅“3.15”一天的活动,要让“质量服务月”名副其实。

   (三)做好活动宣传。各单位通过公开宣传开展质量服务月活动通知,及时收集和编辑上报质量服务月活动信息。邀请各类媒体对活动进行广泛宣传报道;利用新媒体积极做好线上宣传工作,同时在线下积极宣传,在本单位服务店面、车间显要位置悬挂活动横幅,确保活动有声有色,充分营造服务月活动氛围。我会将通过微信公众号、网站、《辽宁道路运输》杂志对富有成效的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并将相关活动信息上报中国汽车维修行业协会,对于在此次活动中表现突出、反响较好的单位及其事迹在行业内进行表扬宣传。 

   五、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维修与检测分会 康宏卓、于平川

   (二)联系电话:024-62421216,18240084778

   (三)邮箱:Lndaoluyunshu@163.com(接收活动进展信息)

 

附件:1.全国汽车维修行业行为规范公约

    2.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倡议书

   3.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

  


辽宁省道路运输协会

              2023年2月28日


附件下载链接:1.全国汽车维修行业行为规范公约.docx

         2.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倡议书.docx

         3.汽车维修质量服务月活动开展情况统计表.docx